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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同级司法机关、行政执法机关及公正、仲裁机构的委托,对其办理的刑事、民事、经济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扣押、追缴、没收、纠纷、抵押、变卖、拍卖物品价值进行鉴定;
负责本市区域内重大、疑难案件及跨县(区)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;
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证和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工作;
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,对其生产、经营、抵押、拍卖等物品,以及工程审价、经济纠纷、清产核资等相关商品或服务价格进行认证;
负责对全市价格认证工作的指导和协调;
受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,办理价格管理中的定调价可行性论证等事务性工作;
负责做好价格信息、咨询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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